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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安全法发布后,7月1日汽车新政和发票新规出台

 发布时间: 2017-07-08     浏览次数 : 52

编辑:中科网威

来源:www.anysec.com

汽车新政出台 7月1日起买车不用再受这些气

今日上午9点,商务部官网正式公布《汽车销售管理办法》,该办法自2017年7月1日起实行。现行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将同时废止。

“这其实是好事情。”成都一位不愿透露名字的经销商称,这一办法的颁布给了经销商更多的主导权,经销商可以站在更为平等的平台上与厂家进行对话,大型集团经销商甚至有望成为汽车界的国美和苏宁。

对于消费者而言,新办法实话后,消费者的权益将更大程度上得到保障。小编看到,该新办法对几种消费者意见较大、投诉较多的焦点问题均作出了规定,比如说强制在4S店买保险、经销商不能跨区销售,消费者不能跨区购车等。

该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供应商、经销商不得限定消费者户籍所在地。如违反该规定,则可由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给予警告或3万元以下罚款。

新管理办法规定经销商不得对消费者限定汽车配件、用品、金融、保险、救援等产品的提供商和售后服务商,但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服务、召回等由供应商承担费用时使用的配件和服务除外。

经销商销售汽车时不得强制消费者购买保险或者强制为其提供代办车辆注册登记等服务。"如违反该规定,则可由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给予警告或3万元以下罚款。

对此前频频出现的提车后拿不到合格证的问题,该办法也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要求供应商、经销商当在交付汽车的同时交付国产汽车的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三包凭证等材料。

发票新规7月实施:开单位发票要填税号

注意啦!只填写企业名称就能开增值税发票、用于企业报销的时代即将终结。根据国税总局通知,7月1日起,购买人开具企业发票,还需提供公司纳税人识别号(即“税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否则将不得作为税收凭证用于办理涉税业务。

开单位发票要填“税号”了——部分企业已开始执行新规,根据国税总局此前发布的《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需要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需如实开具发票不得变更品名和金额,除提供税号外,“如实填报发票内容”是公告的另一关键内容。

此前,部分销售方允许购买方自行选择需要开具发票的商品服务名称等内容,并按照购买方的要求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不符的发票。为防范这一现象,公告要求“销售方开具发票时,应如实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相符的发票;购买方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如实开具不得变更品名和金额,除提供税号外,“如实填报发票内容”是公告的另一关键内容。

此前,部分销售方允许购买方自行选择需要开具发票的商品服务名称等内容,并按照购买方的要求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不符的发票。为防范这一现象,公告要求“销售方开具发票时,应如实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相符的发票;购买方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报销流程不会“增负”,通过升级税务系统来实现。“在实际报销中,流程上基本没有影响。但是对于出纳或者应付会计(审核报销单据)就要求在审核的时候要核对纳税人识别号。”章正所在单位在6月初就下发了上述通知,财务系统也在逐步升级中。

国税总局也要求,销售方开具发票时,通过销售平台系统与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后台对接,导入相关信息开票的,系统导入的开票数据内容应与实际交易相符,如不相符应及时修改完善销售平台系统。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6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是为保障网络安全,维护网络空间主权和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信息化健康发展制定。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16年11月7日发布,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全国人大通过《网络安全法》的重大意义在于,从此我国网络安全工作有了基础性的法律框架,有了网络安全的“基本法”。作为“基本法”,其解决了以下几个问题:一是明确了部门、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二是规定了国家网络安全工作的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和重大指导思想、理念;三是将成熟的政策规定和措施上升为法律,为政府部门的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体现了依法行政、依法治国要求;四是建立了国家网络安全的一系列基本制度,这些基本制度具有全局性、基础性特点,是推动工作、夯实能力、防范重大风险所必需。

网络安全是指通过采取必要措施,防范对网络的攻击、侵入、干扰、破坏和非法使用以及意外事故,使网络处于稳定可靠运行的状态,以及保障网络数据的完整性、保密性、可用性的能力。

《网络安全法》规定

1:不得出售个人信息

2:严厉打击网络诈骗

3:以法律形式明确“网络实名制”

4:重点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

5:惩治攻击破坏我国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境外组织和个人

6:重大突发事件可采取“网络通信管制”

本文由中科网威编辑发布。深圳中科网威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双软企业,国内著名网络安全设备研发生产厂商。中科网威以国内网络安全为己任,以为企业客户创造价值为目标,深入了解企业客户需求和互联网最新科技动态,依托自身具备多年经验的专家团队,每年投入上年总收入的30%经费用于网络安全产品的研发创新。公司产品研发团队上下一心齐心协力,推出中科网威品牌创新型智能企业网络安全设备VPN安全网关设备,下一代防火墙产品,上网行为管理设备,运维堡垒机设备,it运维监控系统(it运维安全监控系统平台,it运维安全审计系统平台,IT运维审计系统平台设备),病毒隔离网关,WEB应用防火墙。中科网威品牌系列网络安全设备广泛应用于文化教育,广电传媒,交通水利,政府单位,金融保险,酒店行业,批发零售,制造业等行业。如果本文能够帮助到您,麻烦请您帮忙转发一下,您也可以进入我们的网站www.anysec.com了解更多关于网络安全设备厂家、上网行为管理和其它网络安全设备品牌产品价格报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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